2018年4月11日下午,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连云港市建宁小学原办公室主任王伟贪污罪一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以来,我市和全省第一例留置案件。该案由海州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傅成保担任审判长,海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张出庭支持公诉。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审理,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伟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 图为庭审现场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伟是连云港市建宁小学原办公室主任,2017年2月至12月期间,王伟利用其协助学校报账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开发票、伪造合同和单据等手段,伪造学校负责人签名,侵吞、骗取公款共计人民币101万余元,用于个人购买彩票和日常生活消费。2018年1月,被告人王伟主动到海州区纪委监委投案自首。
“我对不起父母和妻儿!”法庭上的王伟当庭表示认罪,并留下悔恨的泪水。据王伟所述,自己从2007年开始购买彩票,从最初几元、几十元直至每月数千元,导致严重入不敷出,期间虽中过20余万奖金,但自认为大奖与自己越来越近,就想到利用公款购买彩票,从而走上犯罪道路。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王伟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当庭作出以上判决。
据悉,此案审查调查时间紧凑,流转高效,环环相扣,衔接顺畅。2018年1月29日,经连云港市监委批准,海州区监委决定对王伟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由于该案是全省首个县级留置案件,没有成例可循,也没有现成的办案流程和文书,区监委办案组开展每一步工作都要进行充分讨论,及时将办案遇到的问题向省市纪委监委请示汇报,在省市纪委监委的指导下,稳步推进案件查办工作。3月13日,王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3月15日,王伟涉嫌贪污犯罪案由海州区监委调查终结,并移送海州区检察院审查。4月2日,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向海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4月11日,海州区人民法院对王伟涉嫌贪污案作出一审判决。连云港市及各县区纪委监委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海州区教育局机关领导干部共计150人旁听了此次庭审。
“这次庭审给我上了生动一课,特别是看到以前的同事站在被告席上声泪俱下,使我深受触动,对我更是一次深刻的警示。我一定会引以为戒,严格要求自己,坚决不踩‘红线’、不越‘雷池’。”海州区教育局的一位机关干部在旁听后表示。
▲ 图为海州区财政系统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庭审网络直播
“此次庭审观摩和网络直播,是希望通过搭建廉政教育观摩庭审平台,将庭审现场作为‘反腐警示课堂’,用身边人身边事让大家真切感受到法纪威严!”海州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傅成保表示。
▲ 图为海州区教育系统组织教职工观看庭审网络直播
“以案为鉴,旁听庭审能够起到很好的教育实效,有利于我们的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不断增强法纪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海州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海州区注重党风廉政的教育形式,选择突出行业系统特点的典型案件,重点组织案发单位、敏感岗位和关键少数人员参加警示教育,时刻做到心中有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