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住嘴,外出吃饭“留点心”

发布者:纪检室文章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18-09-19动态浏览次数:871

       节日期间,少不了亲朋走动,聚会吃饭。对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来说,外出用餐跟谁吃、在哪吃、吃什么、谁付钱可是有讲究的,切莫因为“贪吃”把纪律规矩抛脑后。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及“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廉洁纪律。严格执行《条例》,风清气正过节,这些饭千万不能吃——

       违规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公款吃喝不可取。2013年9月16日,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龚家乡卫生院党支部书记赵智道等医院领导研究决定,在中秋节用公款给职工发放福利和聚餐。17日,财务人员购买了5200元购物卡,准备发给职工。18日晚,医院组织职工聚餐并在餐后唱歌娱乐,花费公款共3250元。2013年10月,内江市市中区纪委给予赵智道党内警告处分,就餐、娱乐费用由参与职工承担,购物卡上交。

       不仅用公款组织本单位职工违规吃喝不可取,违规公款宴请他人同样难逃纪律处分。2013年中秋节和2014年“五一”节前后,时任海南省国营八一总场、国营蓝洋农场党委副书记、场长罗永华,先后2次违规公款宴请国家公职人员,合计花费18000元;2014年春节前,罗永华向国家公职人员赠送公款购买的13000元购物卡。2016年6月,罗永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违纪款收缴国库。

       组织聚餐要小心,接受宴请同样要牢记纪律规矩要求。2013年中秋节前夕,时任广东省潮州市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陈华群、市政府副秘书长林泽龙和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黄建安接受该市某市直单位宴请,公款消费人民币9720元,并每人收受礼金人民币2000元。上述餐费及礼金以购买“副食品”“茶具”等名义虚开发票在宴请单位入账报销。陈华群、林泽龙、黄建安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国库。

       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也会受到纪律处分。2017年3月,广东省韶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曲江分局执法中队长刘国用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辖区内两名违章建房户主所送礼金共4000元;副中队长何海华收受其中一户所送礼金1000元。此外,刘国用、何海华还存在于2016年10月至2017年春节期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品的问题。2017年8月,刘国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何海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接受吃请,在哪里吃同样也有讲究。2017年10月,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原教导员赖朝星在福州一家以工作室命名的“一桌餐”场所,接受其管理和服务对象程某某的宴请;此外,2017年、2018年春节期间,赖朝星先后5次收受其他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和现金共计7500元。2018年5月,赖朝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职政务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现阶段大家生活水平普遍提高,节日期间聚会吃饭成为寻常事。但无论何时何地,纪律规矩要求不能松,组织或接受宴请之际一定要留点心,多想想纪律规矩是如何要求的,掂量掂量饭可不可以这么吃,莫在推杯换盏中违反了纪律、迷失了自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韩亚栋 本报记者 毛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