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者:纪检室文章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19-04-30动态浏览次数:985

      “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现通报一批典型案例,以案明纪,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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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灌云县龙苴镇安监所所长左希亮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4月23日,灌云县龙苴镇葛庄村党总支书记卞光来、村主任助理黄德考在配合镇安监所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后,当晚在酒店用公款宴请左希亮、副所长张龙军,席间饮用白酒。左希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龙军、卞光来、黄德考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灌南县张店镇王庄村党支部书记王志祥违规操办参军宴问题。2018年9月8日,王志祥为其子参军入伍操办宴席,设宴14桌,收受礼金24200元,其中违规收受村干部及村民共58人礼金8500元。王志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连云区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11月,连云区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杨海荣组织本单位职工分两批到苏州周庄、寒山寺游玩,产生的费用4950元以开展红色教育名义用公款报销。杨海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从上述3起典型案例可以看出,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对党组织再三教育提醒置若罔闻,甚至部分违纪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以后,心无所畏、行无所止,必须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作风建设在路上,正风反腐不停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尺,对标对表自查自纠,带头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发挥“头雁效应”。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四风”、树新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首要职责,紧盯关键人、关键处、关键事、关键时,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加强明察暗访,从严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寸步不让,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切实推动党风政风正气充盈、清朗昂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