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委制定《重点项目督查考核问责办法(试行)》

发布者:纪检室文章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19-05-08动态浏览次数:821

       为全面贯彻落实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有效推进学校年度重点项目的开展,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执行,推动工作落实,推进“活力师专、实力师专、魅力师专”深化年建设。连云港师专纪委结合实际,制定《重点项目督查考核问责办法(试行)》,对适用范围、适用对象、考核方式、问责情形、奖惩方式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